呼吸系统肿瘤用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9版):贝伐珠单抗
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十、贝伐珠单抗 bevacizumab
制剂与规格:注射液:100mg(4ml)/瓶
适应证:贝伐珠单抗联合以铂类为基础的化疗用于不可切除的晚期、转移性或复发性非鳞状细胞 NSCLC 患者的一线治疗。
合理用药要点:
1.贝伐珠单抗不适用于晚期肺鳞状细胞癌的治疗。
2.有严重出血或者近期曾有咯血、肿瘤侵犯大血管的患者不应接受贝伐珠单抗治疗。
3.贝伐珠单抗联合以铂类为基础的化疗最多 6 个周期,随后给予贝伐珠单抗单药治疗,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
4.贝伐珠单抗推荐剂量为 15mg/kg,每 3 周给药一次。也可以使用 7.5mg/kg,每 3 周给药一次。
5.出现以下情况,停止使用贝伐珠单抗:(1)严重胃肠道不良反应(胃肠道穿孔、胃肠道瘘形成、腹腔脓肿),内脏瘘形成。(2)需要干预治疗的伤口裂开以及伤口愈合并发症。(3)重度出血(例如需要干预治疗)。(4)重度动脉血栓事件。(5)危及生命(4 级)的静脉血栓栓塞事件,包括肺栓塞。(6)高血压危象或高血压脑病。(7)可逆性后部脑病综合征。(8)肾病综合征。
6.如果出现以下状况,需暂停使用贝伐珠单抗:(1)择期手术前 4~6 周。(2)药物控制不良的重度高血压。(3)中度到重度的蛋白尿需要进一步评估。(4)重度输液反应。
※7.在欧盟,贝伐珠单抗联合厄洛替尼获批用于 EGFR 基因具有敏感突变的、不可手术切除的晚期、转移性或复发性非鳞状 NSCLC 患者的一线治疗,目前国内尚未获批此适应证,可在与患者充分沟通的情况下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