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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患者收治管理规定
    • 杨学宁医师 2020-02-19 08:30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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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为保障全体职工和患者的健康安全,降低院内感染的风险,根据《广州市卫生健康委转发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医疗救治组关于做好入院/住院患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筛查有关工作等文件的通知》要求,现出台我院患者收治管理规定。
        一、所有入院患者(包括门/急诊入院、转院)均必须进行流行病学史调查和有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筛查。
        二、新入院患者在办理入院手续前均应完成血常规、胸部CT、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筛查;对于血透、放/化疗等短期内需重复住院治疗的患者,每次入院之前均需完成核酸检测。
        三、门诊非住院患者不进行核酸检测,如确需检测,需到发热门诊就诊。
        四、医院在伟伦楼一楼设置门诊筛查采样室,作为拟收治入院患者的核酸检查采样地点,开放时间:工作日8:00-17:00;周六/日上午8:00-12:00。惠福分院拟收治入院患者的核酸检查采样地点设置在惠福门诊三楼302室;平洲分院在疫情期间原则上只接收院内转运患者。
        五、胸痛、卒中等急诊手术绿色通道患者采取鼻、咽拭子标本做核酸检测(无需等候结果),并按急诊绿色通道要求开展救治,医务人员和介入导管室应按要求做好相应防护。
        六、疫情期间医院原则上不安排外地出车接收患者,如有特殊情况,须经医务处审批。
        七、如需接收其他医院的转院患者,应要求对方医院先完成患者的血常规、胸部CT、核酸检查,并将结果发至我院,筛查完成后方可接收;病情紧急患者按急诊绿色通道流程执行。
        八、所有患者一旦上述检查结果出现阳性,应立即邀请院内新型冠状病毒防治专家会诊,并同时电话报告医务处。
      
        医务处值班电话:18122100062
     
     
     
    医务处   
    2020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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