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在过去20年间肺癌治疗手段进展迅速,肺癌的预后仍为恶性肿瘤中较差的。总体来看,肺癌的5年生存率约为15%。一部分患者会因为大气道阻塞导致死亡。气管镜下的治疗手段有助于缓解阻塞症状。
气管支架为中央气道堵塞(Central airway obstruction, CAO)的最常见的干预手段之一,适应证中既有恶性疾病,也有很多良性疾病。长期随访发现,气管支架无论在症状缓解还是并发症上的表现均较好。
本文对恶性肿瘤引起相关症状的气管支架治疗的常见问题进行归纳总结,供肿瘤科医生进行参考。
术前工作需知
适应证
1.由于气道外肿瘤压迫或粘膜下层肿瘤引起的阻塞;
2.气管内肿瘤引起的堵塞,经镜下激光等消融治疗后通畅率仍小于50%;
3.经数次消融治疗肿瘤生长仍十分迅速,持续复发;
4.由于肿瘤原因导致气道软骨遭受破坏,失去支撑作用;
5.食管气管瘘的患者对食管、气管均需进行植入治疗。
禁忌证
1.气管出血;
2.大气道狭窄合并多发小气道狭窄、阻塞,严重气胸、纵隔皮下气肿;
3.心肺功能严重损害;
4.肿瘤累及声门及声门下狭窄、支架规格与病灶情况不符为相对禁忌证(如病变上缘距声门小于1cm,支架植入后可导致声门水肿、失声、不能咳嗽等,不宜置入支架)。
置入时机
1.气道内恶性肿瘤的处理原则以消融治疗优先,如热消融、冷冻、激光治疗等;
2.如果消融后缓解不佳,最好在消融治疗后1周进行,以免大量坏死物质堵塞支架;
3.对于气道外肿物、严重气道狭窄的患者,应选择支撑力较大的支架,在放化疗后进行植入(必要时可行气管插管术缓解症状)。
术前准备
1.向患者家属交代病情,取得完全理解和配合;
2.完善血常规、凝血功能、血气分析、心电图、胸部CT等检查,确定适应证,排除禁忌证。根据结果判断病灶位置、长度狭窄程度,决定选用支架的长度、直径及最佳置入位置。
3.术前禁食6h,焦虑紧张者可给予安定5-10mg肌注,地塞米松5-10mg静推(起到解痉、预防气管粘膜水肿、抗过敏)。
支架选择简述
1.根据材质,分为金属支架和非金属支架两种,目前国内金属支架较多,包括镍钛合金支架和“Z”型不锈钢支架。
2.根据有无被膜,金属支架分为裸支架和被膜支架,在无非金属支架的条件下,只能用被膜金属支架代替。
3.短期放置时,裸支架和被膜支架均可,需具备回收线便于取出;长期放置的支架以可回收被膜支架为宜。
4.支架可制作成直筒型(I型)、分叉型(L形或Y型)及特制型(蘑菇头型)等,气管中上段或支气管末端,可选直筒型;隆突附近宜放置分叉型。
其他注意事项
1.气管有狭窄的气管食管瘘可放置气管支架缓解;当气管、食管均有狭窄时,可同时放置气管、食管支架。另外气道残胃瘘、置入食管支架又出现气管狭窄等情况,也应放置气管支架。
2.内镜下取出金属支架的指征:金属支架出现金属疲劳、支架断裂、严重移位、肉芽或肿瘤组织过度增生、支架任务已完成时,可以取出支架。
3.对于管内型和管壁型气道狭窄切忌放置金属裸支架,必要时应放置可回收被膜支架,需与冷冻、热消融等技术联合应用。
4.大多数接受镍钛合金支架植入后的患者接受3.0T以下场强的MRI检查是安全的。但是需参考对应支架的说明书,是否标有“MR Safe”字样。并详细阅读(有些支架说明书中会标有1.5T及以下MRI扫描是安全的,1.5T以上无安全数据),严格遵守不同支架说明书中内容。
参考文献
[1]Lee P, Airway stents. Clin Chest Med. 2010 Mar;31(1):141-50
[2]Guibert N, Mhanna L, et, al.Techniques of endoscopic airway tumor treatment, J Thorac Dis. 2016 Nov;8(11):3343-3360.
[3]马刚, 汪道峰, 苏全冠,等. 气管支架置入术治疗肿瘤引起的急性气道狭窄[J]. 癌症, 2008, 27(8):851-855.
[4]王洪武. 气管内支架置入术[C]// 肿瘤靶向治疗东方国际论坛. 2007.
[5]Pirker R. Novel drugs against nonsmall-cell lung cancer. Curr Opin Oncol 2014; 26:145–151.
[6]Boyd M, Rubio E. The utility of interventional pulmonary procedures in liberating patients with malignancy-associated central airway obstruction from mechanical ventilation. Lung 2012; 190:471–476.
[7]王洪武. 严格掌握气管支架适应证,及时处理并发症[J]. 中华结核和呼吸杂志, 2014, 37(3):22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