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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肿瘤综合征

    2017-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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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肿瘤综合征(paraneoplastic syndrome),可能译为“肿瘤伴随综合征”更为合适,但约定俗成,就以副肿瘤综合征为准。

    副肿瘤综合征由肿瘤产物异常的免疫反应或其他不明原因引起的内分泌、神经、消化、造血、骨关节、肾脏及皮肤等系统的病变,从而出现对应的临床表现;由于这些表现不是由原发肿瘤或转移灶直接起的,而是间接导致,因而得名。


    凡有副肿瘤综合征的肿瘤,称为功能性肿瘤(Functioning Tumor)。

    功能性肿瘤诊断依据是:

    (1) 临床上表现一系列内分泌紊乱的症状,及皮肤、神经肌肉、骨关节、胃肠道、血液及免疫方面的异常。

    (2) 血中或尿中可测出某些激素或生理活性物质。

    (3) 上述症状或体征在肿瘤根治后可消失,复发时重现。

    (4) 在瘤组织中可测到上述物质。

    (5) 体外培养该肿瘤内可合成或分泌这些物质。

    (6) 电镜下瘤细胞内可见特殊的轴状神经分泌颗粒。


    功能性肿瘤包括产生异位激素的肿瘤:

    其中包括APUD瘤或非APUD瘤。APUD瘤起源于APUD细胞,其中包括肠、胃、胰、肺类癌、肺燕麦细胞癌、甲状腺髓样癌等可产生ACTH(促肾上腺皮质激素)、ADH(抗利尿素)、β—MSH(黑色素细胞刺激素)、INS(胰岛素)、GL(高血糖)、VT(催产素)、PRL(泌乳素)、CT(降钙素)血管加压素等。非APUD瘤有肺大细胞未分化癌、肝癌、肾癌、胃癌、皮肤癌等。可产生HCG(促性腺激素)、GH(生长激素)、PTH(甲状旁腺素)等。


    此外有些肿瘤产生其他生理活性物质:

    (1) 组织生长因子:如红细胞生成素和集落刺激因子等。引起低血糖的非抑制性胰岛素样活性物质(NSILA)。生长调节素(Somatomedin)等。

    (2) 酶类:如ALP、LDH、淀粉酶等。

    (3) 胚胎蛋白:如甲胎蛋白、癌胚抗原等。


    作者:栋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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