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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皮肤损害的活检原则

    2017-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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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皮损取材的方法有手术切取法、钻孔法、削取法及刮取法等,在取材前临床医生必须先对病变的分布、范围、深度、性质等作出判断,以决定所应采取的活检方法和深度,为病理科医生作出正确诊断提供条件。

    1. 1、尽管在皮肤损害的进展各期切取多个标本可能更有帮助,但最好选择充分发育的、具有代表性的典型皮损。

    2. 2、应尽量切取原发性损害,避免切取有抓伤或其他损伤,特别是有继发性病变或治疗后已减轻的皮损。

    3. 3、溃疡性病变应取活动性边缘。

    4. 4、除特殊要求外,避免切取消退期或瘢痕性皮损。

    5. 5、对水疱性、脓疱性和含有病原体的皮损,应选择早期损害,在取材时应保持疱的完整性,勿使之破裂。疱疹样皮炎有时需取红斑性病变,以期发现早期病变而有利于诊断。

    6. 6、环行皮损应在边缘部取材。

    7. 7、当同时存在不止一种损害时,有时应各取其一作检查,分别装瓶送检,并注明所取皮损性质及其部位。

    8. 8、为观察疗效,治疗后的标本一定要在治疗前取材的同一部位采取同样性质的皮损。

    9. 9、对片状损害如硬斑病、类脂质渐进性坏死等疾病,应从其活动性的边缘部位取材。

    作者:LAM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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