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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抗肿瘤药的主要不良反应与防治原则

    2017-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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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健康全记录

    抗肿瘤药的不良反应涉及以下几方面:

    (1)骨髓抑制:表现在白细胞、血小板、红细胞和血红蛋白下降。除长春新碱和博来霉素外几乎所有的细胞毒药,均会导致骨髓抑制。骨髓抑制常常出现在给药后的7~10天,但是某些药物可出现得更晚,如卡莫司汀、洛莫司汀和美法仑。在一次治疗前必须检查外周末梢血象。如骨髓功能尚未恢复,应酌情减少用药剂量或推迟治疗。

    对中性白细胞减少,或由此带来的发热患者,应当应用重组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CSF),必要时考虑给予抗菌药物治疗。


    (2)消化道反应:包括食欲减退、恶心、呕吐、腹泻、腹痛、腹胀、肝脏毒性等。对轻度消化道反应可口服多潘立酮、甲氧氯普胺进行处理,如效果不佳,可合并应用地塞米松或劳拉西泮作为补充。对严重呕吐或处理效果不佳者,可给予5-羟色胺3(5HT3)受体拮抗剂,包括昂丹司琼、格拉司琼、雷莫司琼、托烷司琼;对化疗后的急性或延迟性恶心、呕吐发作者,也可给予神经激肽受体拮抗剂阿瑞吡坦,提高对恶心和呕吐的控制。为预防迟发症状,可口服地塞米松,可以单独使用,或与甲氧氯普胺、苯海拉明联合应用。


    (3)口腔黏膜反应:如咽炎、口腔溃疡、口腔黏膜炎,黏膜反应是肿瘤化疗中常见的一种并发症,多数情况都与氟尿嘧啶、甲氨蝶呤和蒽环类抗生素有关。防止和处理这些并发症,应进行有效的口腔护理(经常洗漱口腔)。


    (4)脱发:抗肿瘤药引起的脱发几乎在1或2周后产生。对于脱发,迄今尚无药理学上的防治方法,国外曾探索使用冰帽等措施。

    (5)神经系统毒性:如奥沙利铂、长春碱类及紫衫类可致周围神经炎,应进行积极预防和处理。

    (6)高尿酸血症:化疗可诱导高尿酸血症,且与急性肾衰竭有关。为防止出现,别嘌醇应在治疗肿瘤化疗前24小时开始使用,且应大量补充水分。

    (7)大多数细胞毒类药物都有致畸性,对妊娠及哺乳期妇女禁用或慎用。


    (8)静脉注射药物的外渗:绝大部分化疗药物对皮肤、皮下组织、黏膜及血管有明显的刺激,给患者带来痛苦,甚至可造成皮下组织坏死。因此,在使用化疗药物时,应注意做好注射部位血管外渗的防护和处理,减少药物血管外渗的风险:①化疗应当由具有资质的专业人员操作;②当化疗药渗漏时,应即停止注射;③根据化疗药的特性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一般可用1%普鲁卡因注射液局部封闭,局部进行冷敷(禁忌热敷),减轻皮肤坏死的机会;④局部使用解毒剂是蒽环类化疗药外渗处理的重要环节,根据药物渗出量、范围做局部皮下封闭,即由疼痛或肿胀区域行多点注射:①地塞米松5 mg加利多卡因100 mg局部封闭,一日1次,连续3日,以减轻局部疼痛和炎症反应。②给予50~200 mg氢化可的松琥珀酸钠或8.4%碳酸氢钠5 ml加地塞米松4 mg,局部静脉注射或渗漏部位多处皮下注射;透明质酸酶300 U加0.9%氯化钠注射液2 ml局部注射或透明质酸酶2ml加地塞米松5mg加5%利多卡因2 ml局部注射。


    (9)泌尿道上皮毒性

    出血性膀胱炎是泌尿系统毒性的表现,使用异环磷酰胺及大剂量环磷酰胺时会出现,是由于代谢物丙烯醛所致。美司钠可防止泌尿道毒性的发生。美司钠在使用异环磷酰胺中作为常规治疗措施,也用于使用大剂量环磷酰胺的患者(如超过2g),或既往使用环磷酰胺曾经出现泌尿道上皮毒性的患者。


    校对:小全  2019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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