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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化学治疗常见的毒性作用有哪些?如何防治?

    2017-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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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多种高效低毒的化疗药物已问世,但目前的化疗药物还不能只杀伤肿瘤细胞,而完全不伤及正常细胞,所以不可避免地存在化疗药物对机体的毒副反应。常见有以下几种:

    1、局部反应:最常见的是药物不慎渗漏至皮下组织,引起局部化学性损伤如红肿、疼痛,甚至破溃坏死,临床多用普鲁卡因对渗漏区周围组织进行封闭,保持清洁,避免感染,皮肤未破溃者可用硫酸镁或如意金黄散等药物外敷。对于易渗漏至血管外的药物如诺维本等,建议采用深静脉置管化疗予以预防。

    2、消化道反应:恶心、呕吐最常见,其中顺铂为最强的致吐药物,目前临床多用5-HT3受体拮抗剂已明显减少了其发生率,同时病人可配合可口清淡的饮食,避免过饱及油腻。其它如食欲减退、便秘、腹泻、口腔炎等多为一过性,经临床对症处理均可迅速恢复。

    3、骨髓抑制:为最常见副反应,多发生于化疗后7到10天,绝大多数病人可平稳度过,或应用集落刺激因子预防。

    4、肝、肾功能损伤:某些化学药物可引起肝肾功能损伤,一般与剂量有关。突出的有顺铂引起的肾损伤,临床常规水、化及利尿可预防其肾损害。肝损害可以预防,亦可治疗,如肝得健可保护肝脏免受损伤,一旦损伤又可促进其尽早恢复。

    5、其它:有些化疗药物毒副反应对某些特定脏器具有选择性,如阿霉素等药物的心脏毒性;环磷酰胺特别是异环磷酰胺可导致出血性膀胱炎(可用药预防);博来霉素引起的肺纤维化;长春新碱等引起的周围神经炎;泰素、泰素帝等的过敏反应及神经肌肉症状等。脱发为多数化疗药物的毒副作用,只是程度不同而已。这些毒副反应多数可预防和(或)治疗,如止吐、粒细胞减少、肝肾毒性等。除采取相应药物治疗毒副作用外,有时必须调整化疗药物剂量或停药。


    作者:LAMP

    (校对:吴子悦  2019-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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