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1-31
▶ 疑似及确诊病例应在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1.疑似病例应单人单间隔离治疗。
2.确诊病例可收治在同一病室。
3.危重症病例应尽早收入ICU治疗。
▶ 一般治疗
1.卧床休息,支持治疗,保证充分热量;注意水、电解质平衡,维持内环境稳定;监测生命体征、指氧饱和度等。
2.根据病情监测血常规、尿常规、C-反应蛋)、生化指标(肝酶、心肌酶、肾功能等)、凝血功能,必要时行动脉血气分析,复查胸部影像学。
3.氧疗:包括鼻导管、面罩给氧,必要时经鼻高流量氧疗、无创或有创机械通等。
4.抗病毒治疗:目前尚无有效抗病毒药物。有医院/专家建议试用洛匹那韦/利托那韦、α-干扰素雾化吸入治疗。
5.抗菌药物治疗:避免盲目或不恰当使用抗菌药物,有继发细菌感染证据时及时应用抗菌药物。
6.根据患者呼吸困难程度、胸部影像学进展情况,酌情短期内(3~5天)使用糖皮质激素,建议剂量不超过相当于甲泼尼龙1~2mg/kg·d。
▶危重症治疗
1.治疗原则:在对症治疗的基础上,积极防治并发症,治疗基础疾病,预防继发感染,及时进行器官功能支持。
2.呼吸支持:无创机械通气2小时,病情无改善,或患者不能耐受无创通气、气道分泌物增多、剧烈咳嗽,或血流动力学不稳定,应及时过渡到有创机械通气。
3.有创机械通气:小潮气量“肺保护性通气策略”,降低呼吸机相关肺损伤。
4.必要时采取俯卧位通气、肺复张手法、或体外膜氧合等治疗。
5.循环支持:充分液体复苏的基础上,使用血管活性药物,必要时进行血流动力学监测。
▶危重症治疗
1.治疗原则:在对症治疗的基础上,积极防治并发症,治疗基础疾病,预防继发感染,及时进行器官功能支持。
2.呼吸支持:无创机械通气2小时,病情无改善,或患者不能耐受无创通气、气道分泌物增多、剧烈咳嗽,或血流动力学不稳定,应及时过渡到有创机械通气。
3.有创机械通气:小潮气量“肺保护性通气策略”,降低呼吸机相关肺损伤。
4.必要时采取俯卧位通气、肺复张手法、或体外膜氧合等治疗。
5.循环支持:充分液体复苏的基础上,使用血管活性药物,必要时进行血流动力学监测。
▶解除隔离和出院标准
1.体温恢复正常3天以上。
2.呼吸道症状明显好转。
3.肺部影像学显示炎症明显吸收。
4.连续两次呼吸道病原核酸检测阴性(采样时间间隔至少1天)。
5.可解除隔离出院或根据病情转至相应科室治疗其他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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